碳关税的背景
CBAM欧盟碳关税基本介绍
01、什么是CBAM
CBAM是碳边境调节机制(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)的简称, 也被称为碳关税或碳边境调节税,是一项涉及碳密集型行业产品进口的机制,即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所征收的税费。
02、涵盖哪些行业
目前,涵盖六大行业——水泥、铝、化肥、发电、氢气、钢铁。后续,欧盟委员会将会考虑增加其他碳密集型行业。
受控产品 | 产品名称(CN code) | 管控气体 |
水泥 | 煅烧和其他的高岭土(25070080)、水泥熟料(25231000)、白水泥(25232100)、硅酸盐水泥(25232900)、矾土水泥(25233000)、水凝水泥(25239000) | 二氧化碳 |
电力 | 电力(27160000) | 二氧化碳 |
化学品 | 氢气(280410000) | 二氧化碳 |
化肥 | 硝酸及磺硝酸(28080000),氨,无水或水溶液(2814),硝酸钾(28342100),矿物氮肥(3102),氮磷钾化肥(3105) | 二氧化碳 氧化亚氮 |
钢铁及制品 | 钢铁(72),已烧结铁矿砂及其精矿(26011200)、钢铁板桩(7301),铺轨用钢材(7302),铸铁管(730300),无缝钢铁管(7304),圆形钢管(7305),其他钢铁管(7306),钢铁管附件(7307),钢铁结构体(7308),大于300升的钢铁容器(730900),小于300升的钢铁容器(7310),液化气用钢铁容器 (731100)、螺钉(7318)、其他钢铁制品(7326) | 二氧化碳 |
铝及制品 | 未锻轧铝(7601),铝粉(7603),铝条(7604),铝丝(7605),铝板(7606),铝箔(7607),铝管(7608),铝管附件(76090000)、铝结构及部件(7610)、铝制囤罐(76110000)、铝制小容器(7612)、压力铝容器(76130000)、铝制绞线缆(7614)、其他铝制品(7616) | 二氧化碳 碳氟化合物 |
03、谁负责报告
报关人将是进口商或间接海关代表,具体取决于谁提交报关单。海关当局将通知报关人,他们有义务在过渡期间报告信息。
04、国内出口商义务
虽然CBAM报告工作由授权申报人(通常为进口商)负责,但授权申报人为了填写CBAM报告,会要求产品供应商(即出口企业)提供相应的内含碳排放数据,所以为了顺利出口,相关出口商需做好内含碳相关数据和信息报送的准备工作,配合进口方进行填报。
欧盟碳关税法规(CBAM)实施时间及要点
CBAM法规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,分为过渡期和征收期:
1.过渡期:2023年10月1日-2025年12月31日
进口商的第一个报告期于2024年1月31日结束。
到2025年12月31日,CBAM 将仅作为报告义务适用,无需进行任何财务支付或调整。
涵盖的行业 -- 水泥、铝、化肥、发电、氢气、钢铁。
2.正式期:2026年1月1日-2034年12月31日
CBAM 将逐步实施,免费配额将在2026年至2034年这九年期间逐步取消。进口商需要履行报告义务并缴纳碳税(以预购并清缴CBAM的形式完成,CBAM的价格将根据欧盟碳市场每周平均价进行波动),第三方独立机构核查将会变成强制性要求。
涵盖的行业 -- 水泥、铝、化肥、发电、氢气、钢铁,以及可能扩展的行业(具体需等欧盟进一步评估结果)
3.全面实施后:2035年1月1日以后
取消全部免费碳配额,进一步拓展覆盖行业,且欧盟不再发放免费碳配额。覆盖行业 -- 后续随着范围的扩大,CBAM 在全面实施后最终将捕获 EU ETS 覆盖行业 50% 以上的排放量。
过渡期 ( 2023.10.1 ~ 2025.12.31 ) | 征收期 ( 2026.1.1 ~ ) | |
实施法规 |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(EU) 2023/1773 | / |
责任主体 | CBAM报告人 (欧盟进口商或其海关间接代表) | CBAM授权申报人 (获得授权的欧盟进口商或其海关间接代表) |
责任要求 | 每季度提交上一季度的CBAM报告(CBAM report),最迟在该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,内容包括: 1) 上一季度进口CBAM商品信息; 2) CABM商品的嵌入碳排放总量; 3) CABM商品的嵌入间接碳排放量; 4) 原产国已支付碳成本(如适用); | 每年5月31日前提交上一日历年的CBAM申报(CBAM declaration),内容包括: 1) 上一日历年进口的CBAM商品总量; 2) CABM商品的嵌入碳排放总量; 3) 需要清缴的CBAM证书总数(其中已扣除原产国支付的碳成本); 4) 嵌入碳排放的核查报告副本; |
* 境外输欧企业须需配合提供碳排放核算相关数据和文件。 |
欧盟碳关税法规(CBAM)申报节点
缓冲期内,欧盟进口商要求每个季度申报一次碳关税情况。国内生产商,每年计算一次自己相关出口产品的碳排放即可,缓冲期内需要申报3次。欧盟给出了默认值用于申报,实际上,2024年第二季度前进口商可用默认值进行申报,到2024年第三季度要求用真实数据进行申报。对于我们国内生产商,只要在2024年第三季度前,计算出2023年度的真实数据即可。
CBAM报告内容包括每类货物的数量、产品所含的实际排放总量、产品的间接排放总量、产品在原产国支付的碳成本信息。同时以上报告内容的信息收集责任将由进口商延伸至出口商。
